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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吃蛇了?肇庆相关部门回应了!

资讯最全的 肇庆头条 2024-04-01
西江日报记者 岑永龙


近日,有网友向记者反映:
个别餐厅出现了蛇宴,
引发了市民的关注。
记者就吃蛇问题采访了市林业局,
该局明确表示,
蛇类是不可以食用的!



那么目前肇庆情况如何?
是否有餐厅提供蛇肉野味?
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~

肇庆部分餐馆提供蛇肉菜品


通过网友的线索,
记者在部分视频平台
看到多个有蛇汤、“龙虎凤”煲等字样,
画面为个别餐厅烹制蛇肉、
部分市民食用蛇肉等内容,
一些视频还附带有“滋补养生”“美味佳肴”,
部分视频定位显示在肇庆范围内。


从这些视频中可以了解到,

肇庆地区存在少量提供食蛇的餐厅,
个别店家甚至毫不掩饰地
在视频中加入食蛇照片、
文字以及店名、地址等方式吸引食客。


另外,
记者在一外卖平台搜索“蛇”,
发现本地一家餐厅提供水蛇粥,
平台上显示该餐厅暂停营业。
记者致电店家了解到,
该餐厅提供的蛇为养殖蛇,
已搬到新地址正常营业。



无论是野生蛇还是养殖蛇法律均明令禁止食用


记者就上述现象采访了市林业局,
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
无论野生蛇还是养殖蛇,
均尚未列入
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目录(2021版)》
各经营单位不得以蛇为食材加工餐食





根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。


比如《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,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,包括人工繁育、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,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。

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八条之规定,以食用为目的,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的,将依法由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。

除蛇以外这些陆生野生动物均不能食用

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
陆生野生动物种类繁多,
除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野生动物人工种群外,
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均属于禁止食用范围。




常见的被食用的野生动物有滑鼠蛇(水律蛇)、灰鼠蛇(榕蛇)、眼镜蛇(饭铲头)、蟾蜍(蛤蟆、蠄蟝)等各种两栖爬行类;果子狸、野猪、竹鼠、猪獾、黄麂(黄猄)等兽类;麻雀(各类小型林鸟去毛后以麻雀之名售卖)、斑鸠、禾花雀(黄胸鹀)、水鸡(黑水鸡、白胸苦恶鸟等)、猛禽(猫头鹰、老鹰等)、鹭鸟(白鹭、夜鹭等)、雁鸭(野鸭、大雁)等鸟类。



肇庆严厉打击多部门开展执法工作

市林业局将继续深入加大
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力度,
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;
充分发挥联合监管长效机制,
联合公安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
相关执法部门,
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合执法工作;
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,
呼吁广大市民,远离“野味”,健康饮食。

来源不明的蛇类有疫病风险存在食品安全隐患

食用蛇类等野生动物
不仅属于违法行为,
另外由于缺乏官方的监管和检验检疫,
食用后,有较高感染疫病和寄生虫的风险。
现阶段不食用来源不明的蛇类
是对自己健康的负责。
吃蛇肉可能有寄生虫感染、中毒、
急性胃肠炎等危害。


市民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举报

每位市民在日常生活中
应拒绝食用野生动物,
积极支持和参与到
打击食用野生动物行动中来。




一是从保护野生动物、维护自身健康的角度,摒弃“野味”滋补、猎奇炫耀的不健康的饮食观念,坚决停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,不参与乱捕乱猎、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活动,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。


二是在自身坚决拒绝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同时,也要积极告诫、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不要食用野生动物,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,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良好氛围。


三是积极支持打击违法食用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执法活动,一旦发现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猎捕、经营、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,可通过12345、110等投诉举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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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 邹泳琪

◆二审 郭晓琳
◆三审 李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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